每逢住棚節,我都有大筆奉獻,今年神感動我要奉獻得更多,我也順服了。不僅如此,往年年底,面對股息收入的奉獻時都會很掙
扎、很猶豫,但這次我跟主說:「我不要再掙扎了。」於是快快地把十一奉獻給神,結果奇妙的事就發生了。
民國102年我從父親那裡繼承了一間房子,同年9月將房子出售,因爲房子跟地下室的避難公共空間座落在同一筆土地上,因著我的無知與疏忽,只出售房子,沒有賣地下室,以至於無法過戶,交易宣告失敗,因此被買方告訴。
這場官司連打了2年,最後高等法院雖判我勝訴,但因爲官司的陰影,我已心力交瘁,無力再出售;再者,要跟地下室一起賣是很難賣的,且地下室30年來都被鄰居佔用停車,難以處理。如此一延宕就是6年,這些年來依舊要繳管理費、要修繕,但我已不報希望,等著變廢墟或是讓下一代來處理。
奇妙的是,這兩個月媽媽一直催促我賣房子,12月初我又巧遇之前合作的房屋仲介,心想也許神在帶領我賣那間房子,於是我在12月16日正式簽約委託他賣房。隔天仲介打給我說:「聽說有位鄰居有興趣想買房,我可以當作你沒有委託我,你們自己去談。」我知道仲介是為我著想,替我省仲介費,但我看重這個契約,因神是守約的神。於是我告訴他:「我們簽約在先,我不會私下交易,依然委託你。」到了晚上8點仲介告訴我成交了,對方一毛錢都沒殺價,我們也在18日正式簽約了。
我6年賣不出去的房子,神短短兩天就幫我賣掉了,而且是我相當滿意的價錢,真是不可思議。感謝神,我沒有能力處理這間房子,但神有能力,將一切榮耀歸給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