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大學時,因為父親驟然離世及幫人作保欠下近400萬債務。當時家中老的老,小的小,母親受不了雙重打擊,情緒崩潰幾乎自殺,大哥被迫回鄉下當人質安債主的心,而我也要休學工作賺錢。按我當時的工作能力,還錢根本是天方夜譚,在最絕望的時候,我甚至投保高額意外險,想讓自己的死亡換取保險理賠讓家裏還債。
就在我走投無路時,我認識了神!而且在我對神的認識還是很有限時,我選擇倚靠神。我與神立約,我把債務交給神,求神祢幫助我,而且在每個月發薪的日子,我會先把十分之一拿出來奉獻。那時候為了還債,每天不是白稀飯拌鹽巴,就是買半條土司分三餐吃。我賣命的工作,天天半夜2點多才下班。
雖然環境艱苦,但我常到教會服事,透過跟神的連結,使我有力量堅持下去。神很恩待我,一年多後總經理看到我的努力,提拔我當總經理助理,也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,不到8年就把債務還完了。30歲時,我有車有房,每月近10萬的收入。我以賺錢為人生的滿足,也開始享受花錢的樂趣,因為由於工作忙碌,就沒有時間去教會,跟神的關係就漸漸冷淡。也為了賺錢的緣故,疏忽與家人的關係,我對家人表達愛的方式就是給錢,我沒有時間去與他們建立關係,也沒有時間親近神,因為是做仲介,我星期天都要工作賺錢,偶爾良心不安才去聚會。最後我開始偷神的錢,覺得每月十一奉獻一萬元太多了,我只願意奉獻五千元給神,心漸漸挪移帳篷,走向世界的道路。
33歲那年,我因為投資失利,股票變壁紙;借錢給朋友,人卻落跑了;跟了3年的會,會頭捲款走了。一夕之間,我變成一無所有。我非常憤怒,向神大發脾氣,我質問神:祢不是說祢愛我嗎?怎麼能讓我遇到這些事?神只說了一句話,神說:凡我所愛的我必管教。我向神認罪,感謝祂讓我只是從零開始,不是負債累累。我向神承諾,星期天要守主日,這對房仲業者是很艱難的,但是我決定重新將我生命主權交給主,我不要再受錢財捆綁,我要尊主為大,全然獻祭。我跟神祈求:我希望50歲前就可以不工作,有一間沒有貸款的房子,有存款,也有一份足夠生活所需的兼職工作,我也願意服事神。神垂聽我的禱告。45歲那年,我就離開職場,有房子,有存款,有一份兼職的工作,而且在教會服事神。
瑪拉基書3:10 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,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」每一次我做了屬天的選擇,願意遵行神的道,神就供應我一切所需,且使我的心滿足。即使我曾經背約,當我回轉向神時,神仍然守約施慈愛。神給我的超乎我所求所想,不僅在經濟上,也在關係上祝福我,現在我跟家人的關係不再是「錢」的關係,而是「愛」的關係;過去我不喜歡自己,現在我接納自己,我跟神的關係也越來越好。曾經我是貧窮的,不只金錢貧窮,關係也是貧窮,但神施恩與我,使我在生命各個層面都凡事富足。【淑雅族長 2020.09.06】